辽河办〔2025〕6号
因市级领导同志工作变动,为保持河长制工作连续性,根据《辽源市河湖长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对我市市总河长进行调整如下:
高飞同志担任市级总河长。
程宇同志不再担任市级总河长。
辽源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5年11月21日
初审:崔晓微
预审:杨志勇
终审:张又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