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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调整市总河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27 10:48 信息来源: 辽源市水利局

辽河办〔2025〕6号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市级河长制成员单位,各市级河长协调部门:

  因市级领导同志工作变动,为保持河长制工作连续性,根据《辽源市河湖长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对我市市总河长进行调整如下:

  高飞同志担任市级总河长。

  程宇同志不再担任市级总河长。

 

 

 

  辽源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5年11月21日

  初审:崔晓微

  预审:杨志勇

  终审:张又岱

(责任编辑:李兵兵)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