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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辽源市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调整市级河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2 14:23 信息来源: 辽源市水利局

  因市级领导同志工作变动,为保持河长制工作连续性,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现将调整后的辽源市总河长、副总河长及市级河长名单公告如下:
  市总河长:市委书记 沈德生
       市委副书记、市长 程 宇
  市副总河长:市委副书记 李晨芳
        副市长 吕 明
  市级河长:
  1.东辽河 市委书记 沈德生
  2.仙人河 市委副书记、市长 程宇
  3.大沙河、那丹伯河 市委副书记 李晨芳
  4.梅河、莲山屯沟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朱永丰
  5.卧牛沟、大横道河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徐 晖
  6.渭津河、西李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7.二道河、小孤山河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程炜博
  8.三道河、东李河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孙中波
  9.小梨树河 市委常委、东辽县县委书记 王伟国
  10.莲河 市委常委、东丰县县委书记 曾海洋
  11.大万良河、杨树河 副市长 王 龙
  12.伊通河、白银河 副市长 李鹏飞
  13.大梨树河、灯杆河 副市长 吕 明
  14.红旗河 副市长 司马江翃
  15.孤山河、头道河 副市长 初 冬
  联系电话:5095017
  辽源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3年2月1日

(责任编辑:李兵兵)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