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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18 13:34 信息来源: 辽源市水利局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依法治市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能,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水法宣传,推进法治水利建设,法治工作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升。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学习 

  2023年我们制定了《辽源市水利局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和《辽源市水利局部门学法计划》,组织全局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学习12次,学习内容包括宪法“民法”“行政处罚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培训4次,培训内容包括“湿地保护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相关知识和“行政检查执法备案管理系统”等应用软件的操作。参与省水利厅及市司法部门组织的培训6次,通过视频会议和现场培训的方式,对“水资源”“河湖安全保护”“行政执法”等方面进行培训。 

  强化普法宣传 

  为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我们制定了《辽源市水利局普法责任清单》,今年共开展了6次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系列活动,活动期间共展出宣传板报30块、发放宣传用品5000余份、宣传袋2000余个、宣传手册和宣传单2000余份。二是通过集中学习、转发朋友圈、网络知识答题等方式开展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系列活动。三是通过集中学习、参与知识测试等方式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月”系列活动。四是开展“6.5世界环境日”宣传系列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五是开展“9.26吉林生态宣传活动日”宣传系列活动,展出板报10块,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生活用品1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六是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系列活动,线上通过参与法治专题学习培训、宪法知识网上竞答等方式开展学习,线下通过集中学习、宪法进“大集”、进“社区”的方式进行学习宣传,共制作发放宣传海报500份,宣传单1000份,特制纸抽、手提袋700份。 

  依法履行行政职能 

  1.推进行政审批精简化改革一是通过减少7个申请材料、18个审批流程(环节)、5个申报条件等优化审批措施,审批时限压缩了60%以上,水利行政审批实现“极简化”办理。全年参与28次协同服务,为45个项目单位、57个投资项目逐一进行了提前指导和服务。共受理办结各类审批事项87件,全部提前办结,服务满意率100%。二是积极开展水资源区域评估,区域内项目不再单独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为企业节约编制成本,缩短报批时间。三是推行告知承诺制,将承诺制管理和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续设计、自主验收等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不再进行专家评审,为企业、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2.强化大数据监管力度一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制度,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手段全覆盖和常态化。制定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年度计划,共制定4条部门内检查计划,3条跨部门检查计划,年度检查工作完成率达到100%。二是通过吉林省“互联网+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系统对执法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进行认领和实施清单进行编制2023年认领16项监管事项,有监管行为事项15项,监管事项覆盖率达到93.75%。三是推行行政执法APP掌上执法,打造“事前报备、手机亮证、扫码迎检、事后评价”行政执法检查新模式,今年我局执法人员行政检查使用“我要执法APP”19次。 

  3.开展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助力“五放”“五化”“三抓一服务”,我局重新梳理了“辽源市水利局事项清单”和“辽源市水利局权责清单”,编制了《辽源市水利领域首次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经水利局党组会集中讨论通过并向社会公开。制定了水利部门《辽源市杨木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积极推进“柔性执法”,2023年我局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两件,因情节较轻,决定从轻处罚,共减免处罚金额11740元。 

  4.加强文件审查力度。一是对我局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清理,水利局现有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一个,现有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一个,已报废止。二是合法性审查我局《辽源市水利建设项目法人管理制度》《辽源市水利工程责任单位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三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经全局所有部门梳理,不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今年我局新增2个通过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 

  )严格规范执法 

  1.开展河湖安全保护行动。我局牵头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辽源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对防洪安全领域、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领域、河道采砂管理领域和重点水利工程安全保卫领域进行问题线索排查,公开举报电话,实施台账管理,并通过水行政执法统计直报系统对相关情况及时报送。 

  2.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我局制定了《辽源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分别在两县辖区内重点河段开展巡查,重点检查非法采砂情况,并对河湖建设项目管理和特定活动违法行为进行排查,出动执法人员76人次,28车次,巡河2138公里,发现我市15起疑似非法采砂案件,皆联系所属管辖县(区)水利局进行深入调查市水利局办理一起龙山区水利局移交的“非法盗取河砂案”,9月18日正式立案,11月15日结案,做出责令限15日内恢复原状并处予4060元的行政处罚。 

  3.检查非法利用水资源行为我们联合市水务集团,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了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此项行动自今年3月20日开始,全面排查城区内各用水户,重点查清洗浴、宾馆、洗车、基建、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物业小区等取用水情况,以及拒缴、拖欠水费、水资源费、超计划用水等违法行为。通过检查发现一起“未按照规定取用地下水案”,6月15日正式立案,10月16日结案,做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封填地下水井并30000元的行政处罚。 

  4.整治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我们制定了《辽源市水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执法不严格、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正、执法不文明、执法不廉洁问题开展全面自查,同时将省司法厅要求的12类监督检查备检材料装订成册,积极准备迎接省督查组检查。经查,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不存在以上问题今后会继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杜绝上述问题发生。 

  5.解决群众反馈重点问题。一是对市自然资源局移交《关于移交违法开采河砂的函》进行调查回复,经核实,确定被侵蚀的土地为河水冲刷所致,并不存在违法采砂情况。二是对“12345”举报进行调查处理,举报“济州岛洗浴中心”“秀兰洗车场”盗用地下水相关问题,经查投诉情况不属实。三是对辽源公安舆情工作信息(2023年第43期)中所述的“东辽河新农桥至老赢河段”有下河电捕鱼现象进行调查反馈,该舆情不属实。 

  6.严厉打击非法捕鱼。我局参与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牵头开展的辽源地区“中国渔政亮剑2023”禁渔专项执法行动,推动联合执法,与辽河源派出所等公安部门合作9次,行政拘留1人;配合市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部门执法1次,现场处理8人。 

  (五)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变动调整了辽源市水利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领导到小组设在水政法规科,负责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开展。 

  2.提高思想认识。全年开展三次扫黑除恶斗争专题会议,由主要负责同志传达国家、省、市扫黑除恶斗争会议精神,同时对水利下一步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进行部署。 

  3.强化责任落实。编制了《2023年辽源市水利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要点》,对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进行了部署。制定了《辽源市水利局扫黑除恶特派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和《辽源市水利局关于整改落实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督导反馈问题的工作方案》,针对涉及水利部门的问题进行整改。 

  4.加大行业领域整治。我局重点对河道采砂管理领域、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领域和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开展检查整治行动,在排查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招投标、打击非法采砂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办理了两起行政处罚案件,共罚款34060元,未发现涉黑涉恶问题。 

  5.加强学习宣传。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集中学习2次,集中宣传2次,提升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 

  二、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负责人职责 

  一是建立体系。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切实落实一把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起行政执法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 

  二是强化组织。及时动态调整以一把手为组长(主任)的“辽源市水利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辽源市水利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委员”“辽源市水利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中的部分领导和成员,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化解水利行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矛盾纠纷提供了保障。 

  三是决策部署。按照年初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我们结合水利实际,制定了《2023年市水利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辽源市水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了各科室的责任分工。全年共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5次,会上主要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涉水案件亲自督办,提升了我局法治工作效能。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水利干部法律素养还不够高 

  水利系统干部职工法律专业人员比较少,特别是既懂水利业务又懂法律专业的复合型人才缺乏,一线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法律运用上缺乏系统性、科学性,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学法用法的主动性还需加强 

  我局采用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但少数干部职工个人自学不够积极,还存在实用主义思想,只学习对当下工作有用的知识,眼界思路没有通过学习扩宽,无法实现工作方式的创新和进步。 

  (三)普法宣传需进一步创新 

  水法规宣传是水行政执法工作中一个基础性的重要环节。从法治建设过程来看,还存在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比较单一,创新不够的问题。为了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改变思想观念,减少纠纷和违法事件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需在法律宣传上加大创新力度。 

  四、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加大学习力度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吉林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谋划工作和解决问题能力 

  增强法治工作力量 

  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负责人履职尽责。加大对法治审核队伍的培训力度,引进法律人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参与应诉案件、起草合同、局党组重大决策会议等工作。配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构建高效协同的监管执法体系,进一步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力量 

  (三)规范执法行为 

  继续推进“柔性执法”,严格把握“初次违法”“轻微违法”等认定标准,规范执法程序,保证执法的公平性、公正性、合法性、合理性。运用好“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平台,做好信息归集共享工作。 

  (四)开展专项行动 

  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结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计划开展河道采砂、堤防侵占、水土保持、取用地下水等方面专项整治行动。 

  (五)加强部门联动 

  深化“府院联动”,畅通沟通渠道,落实“行刑衔接”制度,强化案件线索移交、反馈等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六)强化法治教育宣传工作 

  宪法宣传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活动中,利用网站、微信等方式,做好持续性宣传的相关工作。并以法治宣传为契机,加强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对宪法的了解,对法律的认同,为在全市范围内形成维护法治权威的良好氛围贡献一份力量。 

  辽源市水利局

  2023年12月18日

(责任编辑:李兵兵)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