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划东辽河源头中草药保护区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持续改善水环境。指导县区发挥河长制制度优势,督促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加强河湖日常管理保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落实河湖保洁方案及经费,实现河湖常态化保洁;集中开展“春季清河行动”及“还河于河”工作,常态化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强化河湖生态空间管控,持续改善水环境,助力水质提升,为中草药种植提供水质保障。
二、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不断修复水生态。指导县区在安北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积极谋划水土保持项目,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耕作措施等对源头区进行进一步治理,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改良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为中草药种植提供水土资源保障。
三、积极争取涉水资金,全面完善水利基础设施。指导县区积极争取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农村饮水等专项资金及国债、一般债、专项债等债券资金,对源头区河道防洪体系、农村供水体系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完善,为中草药种植提供安全及水源供应保障。
(联系人:崔晓微 联系方式:13843748986 )
辽源市水利局
2024年7月26日